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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cc白菜资讯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发布者:刁军 浏览量:179


各系、实验中心、科室,先进制造研究院、高端激光研究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通知》(维稳办函〔2020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学院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将学院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为学院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1.动员布置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召开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院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

2.开展大排查工作

各系、实验中心、科室,研究院、研究中心,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跟踪督促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排查重点及安排如下:

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整好用,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否进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室内装饰装修要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瓶车是否存在在室内充电、存放等情况。

对于教学、办公用房、会议室,要加强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做好消防设施的防火检查。(责任单位:各系、实验中心、科室、研究院、研究中心)

对于实验用房,要以易燃易爆危化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压力容器和起重设备管理,严禁电动车在实验室内充电、存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实验中心、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研究院、研究中心)

对于研究生工作室、员工公寓,要进一步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查和检查。(责任单位: 员工工作办公室)

实验室安全。实验中心和科研办公室要结合实验类别特点,加强人员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要制定并将科研实验室管理制度悬挂,督查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近期要举办实验人员(含科研实验室、研究院、研究中心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特种设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管理等。严格危化品、特种设备及废弃物安全管理,建立排查整 改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实验中心 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集体活动安全。重点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督查大型集会、实习实训、集体外出、上下学时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教学工作办公室 员工工作办公室 )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科室主任、研究院经理、研究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推进,学院分管、联系的院领导按照分工负责要靠上抓,认真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与整治。

2.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要求,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科室主任、研究院经理、研究中心主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部门监管责任。

3.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系、实验中心、科室、研究院、研究中心,要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请各系、实验中心、科室、研究院、研究中心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汇总表》于 2020 10 22日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lixia8812@126.com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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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