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 号)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对员工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高等公司产品质量,综合考虑公司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要求,2020 年学校将继续立项支持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并拟对 2019 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重新申报)。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含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实验室安全等)。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含自制仪器设备等)。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 3 项。
(二)申报条件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具有较好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基础,有前期投入或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基础。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在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结项时能够具备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奖励的条件。
4. 2019 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未验收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建设管理
1. 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采取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的方法建设。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需填写《002全讯白菜网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 1)。
2.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 1—2 年。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取得较为显性的成果。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按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同等对待。
3. 项目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 2 万元。
4. 项目批准后,给予启动经费,根据建设成效划拨第二次经费。
二、中期检查与验收
对于 2019 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 2)。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 3)。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0 年 5 月 12 日前将申报材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及项目结项验收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学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