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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发布者:赵彦峻 浏览量:161

各位教师:

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法

教师从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确认上课头次。

二、申报要求

每位教师限报四个教学头次。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起始周:本学期通识选修课周学时为4学时,开课起始周次为第7周。

2.授课周数和周学时的乘积务必等于课程库里该申报课程的总学时。

3.容量:每头次容量为80--160。选课时教务处可根据选课情况进行调整。

4.教学场地要求:请选择一种类型,如不选择排课时将视情况安排场地。

5.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若教师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请在选课备注中填写。

    如果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系统将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1994日至910日。

五、其他

1.为优化通识选修课课程资源,根据课程建设、以往员工选课情况,及任课教师的学科专业领域,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教师申报情况,确定本学期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

2.教师可在选课结束(第6周周日)后,查看开课情况。

3.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



教师申请通识选修课--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