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集团将立项支持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重新申报)。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含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实验室安全等)。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含自制仪器设备等)。
二、申报条件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能够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具有较好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基础,有前期投入或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基础。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在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3. 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实验技术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结项时能够具备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奖励的条件
三、建设管理
1. 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采取申报立项、分阶段资助、中期检查、验收的方法建设。
2.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取得较为显性的成果。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按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同等对待。
3. 项目建设经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项目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实验技术升级项目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3万元。
4. 项目批准后,给予1万元启动经费,根据建设成效划拨第二次经费。
四、材料报送
各位老师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